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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市(外)[2010]11号
关于同意邀请白俄罗斯国家歌舞团
增加到连云港市黄海影剧院演出的批复
你中心请示己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邀请的白俄罗斯国家歌舞团一行28人,于2010年1月15日至16日增加到连云港市黄海影剧院演出两场。
请严格按照文化部文市函[2009]630号、市函[2009]83号批复要求执行,依法纳税,并于演出日期前,向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 文化 增加 演出 批复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连云港市文化局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
初校:顾海军 终校: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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