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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市(外)[2010]02号
关于同意邀请哈萨克斯坦国立马戏团
增加到苏州市演出的批复
苏州市明星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请示己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邀请的哈萨克斯坦国立马戏团一行42人,于2010年1月9日增加到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体育馆演出一场。
请严格按照文化部文市函[2009]2465号批复要求执行,依法纳税,并于演出日期3日前,向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 文化 增加 演出 批复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印发
初校:顾海军 终校: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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