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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市函[2009] 1143号)规定,2009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全国将集中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为贯彻《通知》要求,督促地方执法工作,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标
“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文化环境。
●有效遏制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服务进入文化市场;
●有效打击各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有效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二、督查方式
(1)会同当地执法机构一起检查市场;(2)对重点市场、重点场所文化经营活动进行明查暗访;(3)听取当地执法机构工作汇报,反馈和交换意见;(4)查看文件材料,重点是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6)直接督办重大文化市场案件;(7)召开座谈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三、督查内容
1、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文化部文件,对集中整治进行部署;
2、是否制定省内督查、检查工作方案,作出工作安排;
3、是否确定当地整治工作重点;
4、对有关文件,特别是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5、文化市场是否经营含有国家禁止内容情况;
6、检查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情况;
7、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工作情况。
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法审批的情况;卡拉OK节目、电子游戏、音像制品及演出节目有无国家禁止内容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禁毒、禁赌以及 应急预案情况。
演出市场:是否存在假唱、假演奏以及表演禁止内容等违法演出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演出场所消防安全及应急预案情况;涉外、涉港澳台及其他重大演出活动监管情况,宾馆、饭店、酒吧及娱乐场所演出活动以及临时性、流动性演出活动监管情况。
网吧市场:是否存在黑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12318举报电话标志;证照是否齐全并悬挂于场所明显位置;经营技术监管措施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是否落实入场实名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情况;日常检查频度及网吧违法经营量化处罚等制度执行情况。
音像市场:音像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门店是否摆放、存储、销售含有色情、淫秽、反动和涉及影响民族团结的违法音像制品,是否有成系列、成品牌的高仿真及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违法音像制品,正版上架率情况,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移送的案件办结情况。
动浸市场:是否经营含有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等禁止内容的动漫产品;是否经营非法进口和侵权盗版动漫出版物(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是否存在非法动漫演出和网络动漫经营活动。
四、对地方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文化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确保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2、落实执法责任。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 责"的原则,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地本年度行政执法的考核的依据。
3、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1231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符合《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案件,要迅速上报,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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